价值800元的花洒漏水 消费者获赔1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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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淋浴房爆炸”、“浴室玻璃门爆裂”等,近年来,诸如此类的浴室安全事故时有发生,每每这时,人平安就是万幸。这些事件的发生离不开产品质量上的欠缺。这段时间,市民李先生终于舒心了不少,持续两个月的花洒漏水问题经调解,终于有了结果。
价值800元的花洒漏水 消费者获赔1000元
8月27日,蓬莱市消费者李先生在某建材商店购买了一套价值800元的花洒,商家免费上门安装。安装后第三天,李先生回家看到浴室一片狼藉,新装的花洒严重漏水,致使屋内新装修的浴室门、地面和墙体被水浸泡。李先生立即找到商家要求赔偿,商家以各种理由拒绝。随后,李先生来到蓬莱市消协投诉,要求商家赔偿损失共计3000元。
消协立即与商家联系,商家负责人认为,安装工人调试后,未发现任何异常才离开李先生家,漏水是由于李先生家水压不正常造成的,所以不予赔偿。李先生说水是从接口处漏的,和水压根本没有关系,消协认为:《消法》第十一条规定:“消费者因购买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、财产损害的,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”第四十四条规定:“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,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,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,以修理、重作、更换、退货、补足商品数量、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。”
商家出售的花洒漏水属于质量问题,应向消费者赔偿相关损失。近日,经相关部门调解,商家终于同意为消费者退货,并赔偿李先生1000元现金。
(来源:烟台晚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