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TO技术部主任离职求偿300万元台币 法院判其败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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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中华卫浴网】据台湾省媒体报道,台湾省东陶(TOTO)生产技术部门主任谢某,重感冒昏睡2日后欲补请假却被拒绝,旷职纪录甚至遭公诸于世,愤而离职后向公司求偿300万元。但台北地院认同被告答辩,若要请假需事先申请,即便是紧急事故,也需经主管同意,再补假单,且无论公布旷职与否,均未侵权,上周三判决驳回,仍可上诉。
自称到职6年半均认真工作的谢某透过起诉状指出,2015年10月12、13日因感冒、急性鼻窦炎与支气管炎关系,昏睡家中2日,又因独居关系,没有人协助请假,打算返回岗位再补请假,岂知公司断然拒绝,还将旷职纪录公诸于世,在申诉16日无人搭理后离职。谢某认为,公司未明定请假必须当天办理、否则以旷职论处,同时未提及不能事后补请假;因此请求非财产上损害300万元。
不过,被告律师反驳旷职处分未公告,打脸原告主张;且愿意给予原告机会,派遣至日本研修,但他不知珍惜与把握,不但未自省工作态度,还在自愿离职后提告求偿公司,并扬言公诸媒体,因而请求驳回原告诉讼。
法官开庭后认为,公司明定员工请假前须先申请,即便遇紧急事故,也须征得主管同意,并于事后3天内完成请假手续,无故不到者则以旷职论,而所有请假动作均不能委请同事转达,且即便无法当面告知,也得依电话、手机简讯、通讯软件等方式使上层主管知情,但原告均未择一而做,因此判决败诉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