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山公布热水器产品抽检结果,提出两点警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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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3月6日,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通报了2019年佛山市电热水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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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报称,本次抽查了佛山市内39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电热水器产品,经检验,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发现率为2.5%。
此次抽检的企业和产品中,储水式电热水器21家企业,21批次产品,合格100%;快热式电热水器19家企业,19批次,合格率94.7%。
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抽检名单显示,此次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产品,系佛山市顺德区常常乐电器有限公司生产(标称)的1批次“快热式电热水器/快热式电热水器(即热式电热水器)”,产品的规格型号为CCL-80A,生产日期/批号及抽查日期均为“2019-07-31/”。其不合格项目为“输入功率和电流”。

来源: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通报中指出,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:“实测发热管功率偏差(+10.9%)超过额定值限值范围”。
对此,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企业提出的整改建议是:“选择合适功率的发热管,使得功率偏差在-10%~+5%内。”
在通报中,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抽查警示。该局提醒佛山市生产者、销售者:
第一,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、国家强制性标准组织生产,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;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、缺陷,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、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,应当启动缺陷调查、主动召回产品。
第二,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,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,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,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,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,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。消费者要求退货的,应当负责退货。
(文章来源:厨电参考-公众号,侵删)





















